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故意非法添加者一律吊销执照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切入点,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抓紧抓实抓好,促进食品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要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要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提高抽检效率。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进行赔偿。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年底前全部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切实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快完善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及时发现、彻底清剿非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对守信企业给予激励褒奖,对失信企业建立“黑名单”并通过媒体曝光。2011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各级政府统一负责严打非法添加剂
通知明确,要不断加大工作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企业、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切实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级政府统一负责本地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会商,强化联合执法。要强化社会监督,由市、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及时将查处的违法案件向社会发布。
根据国家部署,全省自即日起至2011年年底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流通、餐饮服务、进出口等环节进行重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