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店主售卖过期饮料被罚3000元
近日,赣州开发区湖边镇原赣州西河车站旁的一家超市因销售过期饮料,被赣州开发区工商局依法查处,店主王
近日,赣州开发区湖边镇原赣州西河车站旁的一家超市因销售过期饮料,被赣州开发区工商局依法查处,店主王某受到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尚未来得及销完的一批过期饮料被依法没收。
据了解,10月27日,工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王某于今年年初从当地某批发市场购进一批饮料。其中,银鹭花生奶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8月,保质期为12个月;42听(罐)330毫升装百事可乐,生产日期为2012年7月2日,保质期12个月,两类商品均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检查当日发现店内除上述品牌饮料外,还有一批饮料也都超过了保质期,但仍然摆放在店内货架上销售。王某的行为已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饮料时,切莫忘记查看饮料的产品有效期,以免购买到过期食品。
据了解,10月27日,工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王某于今年年初从当地某批发市场购进一批饮料。其中,银鹭花生奶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8月,保质期为12个月;42听(罐)330毫升装百事可乐,生产日期为2012年7月2日,保质期12个月,两类商品均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检查当日发现店内除上述品牌饮料外,还有一批饮料也都超过了保质期,但仍然摆放在店内货架上销售。王某的行为已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饮料时,切莫忘记查看饮料的产品有效期,以免购买到过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