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通报第二季度调味品省级抽查结果
福州通报第二季度调味品省级抽查结果,经检验,有3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酱油、1批次鸡精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的
福州通报第二季度调味品省级抽查结果,经检验,有3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酱油、1批次鸡精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其中,2批次样品品质指标(总氮、氨基酸态氮)不合格,1批次酱油重金属污染物(铅)超标,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
第二季度,调味品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检全省61家企业生产的酱油、鸡精产品66批次,合格63批次。其中,抽查酱油42批次,合格40批次,合格率95.2%;抽查鸡精24批次,合格23批次,合格率95.8%。
根据通报结果,所涉不合格产品名称分别为:福建榕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福建省古田县华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油膏(酿造酱油)、龙海市角美镇内丁酱油厂生产的龙海市角美镇内丁酱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