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超期服役5-6年
2009年生产的啤酒瓶超期服役5-6年,日前山东德州发生过期啤酒爆炸事故。啤酒有生产日期,很多消费者都知道,但啤酒瓶有生产日期一事,却并未被消费者熟知。近日,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王女士反映,因为担心啤酒太凉伤胃,她把啤酒连同瓶子放在热水中烫,结果刚刚放入,瓶子就炸了。事后她才发现,原来是啤酒瓶过期了。
因为周末家里有朋友吃饭,王女士就从地下室拿出了存放一年的啤酒。“因为害怕太凉,我们几个朋友就想用热水烫一下再喝,以前我也经常这样烫,都没出现意外,结果这次刚一放入热水中,瓶子就炸了。”据王女士描述,当时一块玻璃片溅到了手上,划出了一道血痕。
“啤酒瓶盖是打开的,所以肯定不是压强太大导致的。朋友拿起啤酒瓶查看,发现是2009年生产的,明显已经超期‘服役’了好几年。”
据悉,早在1996年,国家出台的《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中有要求,啤酒生产企业采用防爆酒瓶,并在啤酒瓶底以上20毫米范围内打上专有标记“B”,使用年限是两年。近日,记者走访市区内各大超市发现,啤酒瓶瓶身下方都标示着“B”,生产日期大致在2008年~2014年之间。在东风中路多家饭馆内,记者发现还在使用的啤酒瓶中还有2007年生产的。当记者问及啤酒瓶的保质期时,老板表示:“卖了这么些年啤酒,还真没听说啤酒瓶也有保质期,估计问题不大吧。”多数市民也表示,自己选购啤酒时只注重品牌,从来没关注过瓶子的使用年限。
记者从德州市一家啤酒厂了解到,由于新酒瓶的生产成本较高,啤酒瓶的使用期限一般都不止两年。“国标中所提的两年回收使用期限只是建议,并非强制要求,所以市面上过期啤酒瓶较多,购买啤酒时最好还是看一看保质期,以免发生意外。”从事多年啤酒批发生意的经销商董先生建议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