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度与标称不符屡见不鲜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公布了近期对酒类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的结果,在抽检的152批次样品中,发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公布了近期对酒类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的结果,在抽检的152批次样品中,发现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内蒙古等酒企生产的闷倒驴等,经过对部分样品抽检,被发现酒精度与标称酒精度不符。
在检出的不合格酒类样品中,烟台马登来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橡木桶干红葡萄酒的酒精度为16.2%vol,标准为10.5%~12.5%vol,比标准值上限高3.7度;厦门晥古香泉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台湾高粱酒的酒精度为48.3%vol,标准为52%~54%vol,比标准值下限低3.7度;内蒙古宁城御泉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闷倒驴酒的酒精度为60.0%vol,标准为66%~68%vol,比标准值下限低6度;河南省荥阳市郑仕酒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郑仕石榴养生酒的酒精度为6.8%vol,标准为8%~10%vol,比标准值下限低1.2度。
此外,贵州黔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寂寞小酒检出不得在其中使用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2.12mg/kg。
据悉,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标称企业所在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对相关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省食药监局也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时,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