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天光圩”“周末圩” 买农户自产蔬菜瓜果
记者近日从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有序设立农产品直销菜市场及早晚市等临时摊点的有关精神,惠州拟在惠城区和仲恺区范围内试点设立“天光圩”和周末农产品直销临时摆卖点(试点),销售自产蔬菜和瓜果。
仅限销售农户农企自产蔬果
此次试点的农产品直销临时摆卖点分别是江南梅湖市场周末农产品直销临时摆卖点、江北卫国苑天光圩农产品直销临时摆卖点、江北惠州大桥北桥底天光圩农产品直销临时摆卖点、桥东东平南路天光圩农产品直销临时摆卖点、水口大湖溪商住综合市场天光圩农产品直销临时摆卖点、河南岸吊鸡沥六桥旁天光圩农产品直销临时摆卖点、惠环和畅三路周末农产品直销临时摆卖点、陈江街道沿河路天光圩农产品直销临时摆卖点。
根据规定,“天光圩”和周末农产品直销临时摆卖点仅限农户和农企自产的蔬菜和瓜果销售。“天光圩”农产品直销临时摆卖点经营时间是每日5时—8时;周末农产品直销临时摆卖点经营时间是周六、周日5时—18时。
禁止周边市场商户进场摆卖
“要进入农产品直销临时摆卖点,必须满足几个条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地农产品种植户或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应凭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种植户(企业)身份证明,到辖区执法大队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入直销点摆卖销售;市物价、经贸、菜工办、农批中心等部门组织产销对接的农产品应凭引荐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进入直销点摆卖销售。
同时,进入直销点摆卖经营的农户和农企不得销售有毒有害、腐坏变质和农药残余超标的农产品,做到诚信合法经营;要服从执法队和直销点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摆卖秩序,营造良好的秩序和环境。
据了解,直销点销售形式以摆卖专用车辆或四脚棚为主,不得随地摆摊,禁止周边市场商户进入直销点摆卖;不得利用直销点进行各种形式的招商,禁止将直销点变成“二道贩子”的集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