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屏圩8位蔗农领到2万多理赔款
近日,上思县公正乡东屏圩吴某等8位蔗农终于领到了2万多元赔款。 8位蔗农于今年4月初种下的37亩蔗田,与周围同期种植同品种的蔗苗相比,相差好一大截,而且蔗苗矮小枯黄,毫无生气。 伤心的蔗农于8月初将受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上思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进行投
近日,上思县公正乡东屏圩吴某等8位蔗农终于领到了2万多元赔款。
8位蔗农于今年4月初种下的37亩蔗田,与周围同期种植同品种的蔗苗相比,相差好一大截,而且蔗苗矮小枯黄,毫无生气。
伤心的蔗农于8月初将受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上思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县工商局、消协的同志马上联系县农业局的技术人员驱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勘验。经过详尽的调查与分析,造成37亩蔗田长势差的原因有三:首先,农户的蔗地是新开垦的土地,缺少农作物生长所需的养分。其次,农户所购买的该化肥生产厂家没有按要求在这种化肥外包装的明显位置上明确标明氮、磷、钾的含量,并且使用说明书上也未标明是否可作基肥来施用,明显存在误导消费者的现象;而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向农户进行科学地推销。其三,农户采购化肥时缺少科学的导购信息购买到不适合的品种,种植期间受气候的影响、缺少科学的管理方法。
工商及消协的工作人员负责与经销商、厂家进行联系,并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科学性分析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在三方争议的情况下,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工商、消协方面反复研究最合理的调解方案,努力做好厂方及经销商的思想工作。在工商、消协方面的调解下,厂方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误导行为是使蔗农受到这次损失的最大原因,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他们同意一次性理赔受损农户29500元作为补救措施费用,并在理赔座谈会上向蔗农郑重地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