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谷糖业涅磐重生
张斌说:“我一定要向在处理中谷破产重整案件中,付出艰辛的省高院、湛江市中院的法官致以衷心的感谢!在这类型的案件中,银行作为第二顺序的债权人,往往是一分钱都拿不到。没有想到法院突破了一般破产企业的债权处理模式,支持破产企业积极引进投资者,既保护了政策金融债权和蔗农的合法债权,还维护了重整企业的存续和运营,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了解,中谷糖业曾是湛江糖业的“巨头”,湛江糖业产量又占全国的40%,案件发生后中谷糖业集团成诉债务高达19多亿元,包括拖欠职工工资、蔗农补贴、债权人债务,还有田里即将成熟的甘蔗的去向都成了问题。为了保护蔗农、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糖业的稳定,广东高院决定创新方式、依法对中谷糖业集团进行了破产重整,最后,取得了多方共赢的效果。不久前,这个案件被最高法院评为‘2010年十大典型案件’。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表示:“省农发行给法院送来锦旗,是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肯定,同时,也是对法院的鞭策。中谷破产重整案件的成功审结,是省高院、中院及基层法院工作如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有效实践。法院工作不是单纯的司法权的行使,更应该为经济发展和民生提供服务和保障。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都要围绕省委关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来依法履行审判工作职责,尤其是要高度重视与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案件的处理,努力实现依法办案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相统一。”
据了解,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中谷糖业集团公司资金链断裂,其法人坠楼身亡,公司陷入了困境,来自全国各地的债权人纷纷赶来追债,抢占固定资产。当时,湛江糖业产量占全国的40%,而中谷糖业集团及属下公司占了湛江糖业的大头,案件发生时中谷糖业集团成诉债务高达19亿多元,抵押债权占了5亿多,包括拖欠职工工资、蔗农补贴、债权人债务、还有田里即将成熟的甘蔗。一时间,湛江的糖业陷入重大困境。如果这个案件按照传统做法进行重组,分开变卖厂房、设备,将会造成大量损失,即将成熟的甘蔗也会烂在田里。
面对这样的局面,湛江中院在第一时间对中古糖业集团进行资产查封和清理,控制了大局。并创新方式,对中谷糖业集团实行整体重整,开创破产重整案件的先河。同时,在债权人意见统一的前提下,由投资人另行付款2400多万元优先偿还蔗农以解决甘蔗款问题。
2010年8月31日,在榨季来临之前,这起破产重整案件顺利审结,不仅使企业得以重生、债权人利益得以最大范围内的实现,而且还使经济发展得以持续、民生得以稳定,可以说,案件的处理结果真正实现了“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