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携4斤以上白酒禁入地铁
近日,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发布《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下称《目录》),自5月6日起,乘客携带4斤以上白酒将被禁入地铁。同时,携带菜刀、5个(含)以上打火机等物品也纳入禁止携带范畴。
据了解,《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下称《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条例》授权,市公安局制定了该《目录》。《目录》将法律、法规规定的如枪支子弹、管制刀具、弹药、爆破器材、酒精等违禁物品作为明确禁带物品的主体。
此外,《目录》中将部分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违禁物品,但具有一定的杀伤性和危险性的其他物品,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运营安全的生活、生产用品也纳入轨道交通禁止携带范畴。如菜刀、砍刀、美工刀等刀具,锤、斧、锥、铲、锹、镐等工具,矛、剑、戟等,以及其他可造成人身被刺伤、割伤、划伤、砍伤等的锐器、钝器禁止进入地铁。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目录》同时对2000毫升(含)以上白酒,5个(含)以上打火机,10盒或200根(含)以上火柴,以及其他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日常用品类(如花露水、洗甲水、发胶、摩丝等)也作了禁带规定。
据介绍,2015年以来,轨道交通通过安检共查获违禁品7.3万余件,其中刀具类2.5万余件,易燃易爆物品2.0万余件,军警用具类540余件。公安机关按照情节轻重程度,依法处理非法携带违禁品150余人,处理扰乱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人员10余人。
追问
1《目录》物品禁带依据是啥?
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副总队长谭权介绍,根据《条例》授权,市公安局会同市交通委员会,在2010年联合发布的《禁止携带的违禁品目录》基础上,参照2015年国家铁路局、公安部发布的铁路《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结合北京市轨道交通日均客流近千万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要求,制定了符合首都轨道交通特点的《目录》。
谭权称,《目录》的制定在公交总队的调研基础上,还同时征求了市交通委、运输局、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等单位,局内反恐、督察、治安、法制、消防等部门,另外还有很多专家学者的意见。
2白酒等禁带物依何定“量”?
谭权介绍,主要是出于服务群众角度考虑,比如逢年过节、走亲访友,乘客需要备一些白酒送人,2000毫升白酒相当于4斤白酒,他们经过调研,市场最大瓶装白酒通常是4斤,4斤以内是比较合理的。另外,男士抽烟身上放两三个打火机也是有的,但如果一次性装5个打火机乘坐地铁就不太正常了。
3地铁如何快速安检禁带物?
谭权称,针对目前地铁大客流,如何快速安检,现在公安机关、交通委、地铁运营单位,包括公安部等一些部门正在研发一些快速安检的设备,争取马上投入到使用中。未来,本市将逐步推广人物同检。
4乘客携禁带物面临啥后果?
谭权表示,凡是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禁止携带物品,即视为已带入轨道公共交通领域。对非法携带《目录》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乘客,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对携带《目录》中涉及的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的,乘客可自弃该物品后进站乘车或者改乘其他交通工具;乘客拒不接受的,工作人员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乘客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工作人员应当制止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部分禁带物品
枪支、子弹类
(一)军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二)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三)其他枪支: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等。
爆炸物品类
(一)弹药:炸弹、照明弹、燃烧弹、催泪弹等。(二)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等。(三)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
管制器具类
(一)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等。(二)菜刀、砍刀、美工刀等刀具,锤、斧、锥、铲、锹、镐等工具,矛、剑、戟等,以及其他可造成人身被刺伤、割伤、划伤、砍伤等的锐器、钝器。
易燃易爆品类
2000毫升(含)以上白酒,5个(含)以上打火机,10盒或200根(含)以上火柴,以及其他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日常用品类(如花露水、洗甲水、发胶、摩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