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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上对带酒有什么规定?

未知 2013-09-18 13:22 酒类法规
铁道部规定 第二十四条 旅客携带品范围及超过范围的处理 旅客携带品免费重量,大人20公斤,小孩(包括免费

    铁道部规定

    第二十四条 旅客携带品范围及超过范围的处理

    旅客携带品免费重量,大人20公斤,小孩(包括免费小孩)10公斤,外交人员35公斤。携带品的长度和体积要适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边,并不妨碍其他旅客乘坐和通行。

    为了维护国家法令,保证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凡是政府(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限制运输物品、危险品、妨碍公共卫生物品、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都不能带入车内。但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可携带下列物品:

    1. 安全火柴50小盒,杀虫剂、煤油、药用酒精、调合漆各1公斤,打火机用汽油50毫升。

    2. 军人、民兵、公安人员和猎人随身佩带的枪支、子弹和手榴弹。

    3. 电影放映、拍摄人员携带的有金属包装的安全胶片600米。
 
    4. 初生雏20只。

    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在发站应办理托运手续,并比照行李随旅客所乘列车装运;在列车上原则不补,交旅客的中转站或到站补收。补收运费时,对携带运价不同的几件物品,应尽先扣除计费高的物品为免费重量,其余超重部分,根据品名补收运费。填写客运运价杂费收据。

    发现危险品和政府限制运输的物品,应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核收三类包裹运费。危险品交最近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交有关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