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出台茶叶扶持政策助推茶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茶叶基地、加工、营销、品牌和茶文化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茶农、茶企业增收,近日,庐江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茶叶基地、加工、营销、品牌和茶文化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茶农、茶企业增收,近日,庐江县下发了《2011年茶园建设任务和茶叶引导资金使用办法》,明确了茶园建设任务、奖补项目与标准、奖补项目申报时间与程序,确定了茶园建设标准。
《办法》要求,全县五个产茶镇2011年新辟和改植换种茶园(无性系)1500亩,更新改造2000亩,苗圃50亩。对新辟或改植换种茶园连片15亩以上,每亩补助500元(县财政350元,镇财政150元);低产茶园改造连片50亩以上,每亩补助100元(县财政70元,镇财政30元);建立良种苗圃2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0元。对新获省级以上展评会金银奖的茶叶企业,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
《办法》要求,庐江县各镇要合理落实茶产业布局,及时分解任务;各茶叶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茶大户要积极落实生产计划,经镇政府审核把关并分解落实;要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庐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庐供业[2007]46号).新辟茶园必须开沟吊槽,施足底肥,每亩栽植不少于3300棵茶苗。鼓励建设集中连片的标准化的示范茶园,以有利于机械化采摘和耕作,降低人工成本。为提高茶苗成活率,尽快发挥新茶园效益,禁止在新辟茶园中套种油菜、小麦和蔬菜等农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