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富硒茶申请地理标志保护获得受理[2012-03-08]
石台富硒茶申请地理标志保护获得受理[2012-03-08]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受理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
石台富硒茶申请地理标志保护获得受理[2012-03-08]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受理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2年第8号公告),由安徽石台县组织申报的《石台富硒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榜上有名。
本次公告系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安徽省质监局初审推荐,国家质检总局依法受理了该县提交的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就初审机构、产品名称、地方政府建议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地方政府界定保护范围的建议文件、标准或技术规范等文件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个月。《石台富硒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本次安徽省唯一公示品种,也是池州市迄今为止唯一通过质检总局初审、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产品。
该县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公告后,石台县有关部门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举措,争取《石台富硒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早日申报成功,发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特有的巨大经济社会效益,切实提高富硒茶产品美誉度和石台县的知名度,为促进全县茶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地方经济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