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麦隆商讨重启与欧盟签署经济伙伴协议的谈判 2012-04-12
喀麦隆商讨重启与欧盟签署经济伙伴协议的谈判 2012-04-12 4月10日,喀麦隆政府举行跨部委会议,就重启与欧
喀麦隆商讨重启与欧盟签署经济伙伴协议的谈判 2012-04-12
4月10日,喀麦隆政府举行跨部委会议,就重启与欧盟签署“经济伙伴协议”(APE)的谈判进行商议,喀企业家联合会(GICAM)、喀商业、工业、矿业和手工业商会(CCIMA)负责人等应邀与会。
据悉,喀麦隆和欧盟曾于2007年10月签署一份协议,该协议将喀麦隆列为欧盟市场最惠国待遇。2009年,喀麦隆与欧盟签署“经济伙伴阶段性协议”(APEdétape)。但此后欧盟指责喀麦隆并未遵守和执行该协议的相关规定,并威胁2014年1月该协议到期后,将喀麦隆排除出贸易最惠国待遇。对此,喀麦隆以及中部非洲国家则强调应将区域一体化进程、经济发展权、关税补偿措施等因素考虑在内。
另据报道,自2009年“经济伙伴阶段性协议”签署以来,喀麦隆向欧盟出口的产品如香蕉、可可、新鲜水果、铝矿、胶合板等均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待遇。上述产品出口贸易额达3亿欧元,约占喀麦隆出口总额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