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2011年度决算63%用于金融监管事务开支 07-20
证监会公布2011年度决算63%用于金融监管事务开支 07-20
中国证监会昨日公布的2011年度部门决算显示,中国证监会2011年度收支总决算145280.37万元。从支出情况看,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92207.27万元,主要用于证券、期货监管等。
具体看,2011年证监会收入总计145280.3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7683.59万元,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他收入8940.89万元,为部分派出机构所在地政府补助收入及存款利息收入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44.30万元,为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上年结转和结余38011.5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如因案件稽查尚未结案形成的跨年度“稽查办案费”项目结转、因项目建设尚未完工形成的“派出机构办公用房购置”基本建设项目结转等。
2011年证监会支出总计145280.37万元。包括: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92207.27万元,主要用于证券、期货监管等事务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230.6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结余分配7523.06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以及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41319.3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