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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补贴政策

武义新闻网 2013-03-25 12:23 粮食
为了增加种粮效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我县粮食生产,近日,我县出台了2013年种粮政策明白卡。明白卡
为了增加种粮效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我县粮食生产,近日,我县出台了2013年种粮政策明白卡。“明白卡”列出了10多项种粮项补贴内容,涉及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机收和机插补贴、种植大户补贴等,同时对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作了详细规定。

  新政策加大了种植早稻的补贴力度。今年浙江省对8个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2010—2012年建设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早稻的粮农给予每亩100元的补助,我县所有种植早稻的农户均可享受补助。

  新政策规定,今年稻谷国家最低收购价格有所提高,每50公斤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132元、135元和150元,比2012年分别提高12元、10元和10元。与当地粮食收储公司签订合同,按订单交售储备稻谷的种粮农户还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的奖励标准为: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每50公斤30元,每亩最高奖励为240元;一般农户每50公斤20元,每亩最高奖励为160元。

  新政策明确了我县今年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贴:接受由我县各育秧基地提供集中育供秧服务的农民可获每亩补贴由20余元提高到40元,提高幅度达一倍;应用水稻机插、油菜和水稻机收的农户以农机作业劵的形式按亩次进行补贴,每亩可享受40元补贴;对纳入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全季500亩以上的植保、粮食、农机等合作社服务的农户可享受每亩40元补贴。

  此外,水稻政策性保险赔付金额由以前的每亩200元或400元,提高到每亩400元或6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30元或45元,其中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农户仅需支付每亩2元或3元。凡种植水稻2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按当年实际种植面积均可自愿投保。在保险期内,因自然灾害包括台风、洪水、冰雹、扬花期低温或主要病虫害等,直接造成水稻减产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