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耕地质量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
粮食安全问题,无论何时都是中国的头等大事,也是中国社会稳定,参与全球化竞争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后备资源匮乏,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还将占用大量耕地,因此,稳定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挖掘产能潜力成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
中国耕地质量现状
“耕地质量”是一个比土壤肥力研究范围更宽、内涵更综合的概念,其核心是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1999年,国土资源部利用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专项,在全国部署开展了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工作,经过十年努力,首次全面查清了我国耕地质量等级及分布状况。
(一)耕地质量总体平均中等偏下
依据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成果,全国耕地评定为15个等别,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平均质量等别为9.8等。将全国耕地按照1~4等、5~8等、9~12等、13~15等划分为优、高、中、低等地,其面积分别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2.67%、29.98%、50.64%、16.71%。可见,我国现有耕地中,中低等地所占比重较大,耕地质量总体平均处于中等偏下。同时,相当数量的耕地利用不充分,基础设施条件差。
(二)耕地质量区域差异显著
从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划分的12个一级区来看,总体最优的前三位是长江中下游区、华南区、江南区,平均质量等别依次为6.37等、7.07等和8.18等;总体最差的后三位是黄土高原区、青藏高原区和内蒙古高原及长城沿线区,平均质量等别依次为11.84等、12.17等和13.39等。从耕地质量等级区域分布特点来看,气候条件是决定耕地质量的支配性因素。
(三)高等级耕地与城市化发展重点区域重叠
依据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成果,圈定了全国51片优质耕地集中分布区域,约含10亿亩耕地,其中6亿亩可灌溉,平均质量等别为7.9等。通过分析发现,我国83个50万人口以上的大中城市中,有73个分布在这51片优质耕地集中区,也即我国最强劲的经济发展区域与最需要保护的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分布区域在空间上是重叠的。这些区域经济建设占用的多为优质耕地,而补充的耕地则分布相对比较零散,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耕地的细碎化,影响了这些区域耕地质量总体水平的稳步提升。
提升耕地质量的主要途径
(一)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抓好耕地质量的建设性提升
依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大力开展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整治,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设,着力开展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确保“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每亩约增加100公斤。
(二)统筹做好建设占用优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抓好耕地质量的再生性提升
耕作层土壤是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具有不可再生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因地制宜地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要坚持规划先行,对适宜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的区域和利用的区域提前做出规划安排;坚持统筹实施,结合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占用耕地与剥离利用同步设计、实施和验收;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剥离利用,保护生态,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安全隐患。今年,国土资源部将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基本原则、重点区域、责任主体、实施管理、激励政策等,力争“十二五”期末全面对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尽数剥离、充分利用”。
(三)持续加强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评价,抓好耕地质量的管控性提升
依托现有的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成果,逐步建立耕地质量等级定期更新和动态监管制度。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今后每6年或10年开展一次系统性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定工作;每年对耕地现状变化和耕地质量建设等突变性因素引起的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开展年度更新评价;对大量耕地质量等级渐变区域,开展年度抽样监测评价,依据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结果,形成耕地质量等级与产能年度报告。
(四)强化耕地数量管控和优质耕地保护,抓好耕地质量的替代性提升
参照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成果,调整划定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加强规划管控,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高等级耕地,切实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建设用地管制边界;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实行“先补后占”政策,积极探索“以补定占”机制,实现耕地占补面积、产能双平衡。
(五)切实做好耕地的用养结合和培肥地力,抓好耕地质量的保育性提升
充分应用已有农业技术成果,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良土壤的具体措施,消除土壤障碍因素,培肥地力和平衡土壤养分,加快补充耕地的土壤熟化进程,不断提高补充耕地质量;严格管控用肥,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后期管护,稳步提高耕地地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