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有别”可理解
最近,豆浆机违规使用工业润滑油的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其中,爆料人称观点表示:豆浆机内外销有差别,外销一定用的是符合标准的食品级润滑油。这一观点又引起了人们对我国食品“内外有别”的关注。
根据公开报道,多年以来我国食品出口合格率均保持在99.8%以上,内销食品合格率在90%以上,虽然差距只有九个百分点,却暴露出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的尴尬,催生了“一流产品出口、二流产品内销”的怪状。豆浆机内外有别的观点似乎再一次例证了这一怪状的存在。那么,为什么会有这种怪状存在呢?难道真的如一些人所说的我们“自己人瞧不起自己人”,“自己人祸害自己人”。笔者认为这观点只能当着是一些气愤的人们气愤时的言语,不能作为我国食品“内外有别”的原因。
关于,我国食品的“内外有别”的原因,已经被业内外很多人士做过分析。总结他们的观点,笔者认为造成我国食品“内外有别”的原因主要在3个方面:标准、监管和企业道德。
内外标准不一 检测技术落后
标准作为衡定食品产品合格与否的关键,受到各国有关部门的重视。根据各国及地区实际情况的不同,各国的标准自然有所不同。例如:在欧洲出售的雀巢等知名品牌婴幼儿食品里可能含有大量有毒元素如砷、铅、镉,其中最大检出值分别为33ug/kg、13ug/kg、11ug/kg。该研究报告发出可能致婴儿中毒的警告。但是在我国这却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据我国在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安全标准相关规定,砷和铅的限量指标分别为200ug/kg,铅为200ug/kg,镉则没有相关标准)。
再例如:前段时间有关我国奶业标准之争——业内专家对我国现行奶业标准的相关数值限额高于国际标准是否合理进行了激烈的争论。这也体现了我国标准与国外标准的不统一。有人认为这是“相对滞后”,但是笔者认为,既然国家能将此作为我国的相关标准时具有其一定根据的,是否滞后还需要更深一步的科学验证。
谈到“科学验证”,不得不说我国检测技术的落后也是造成“内外有别”的因素之一。例如近期地沟油检测手段的缺失以至于地沟油有10项检测有8项合格。这便是我国检测技术落后的表现,更是我国食品“内卫有别”的因素体现。
监管不力 犯罪成本低
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监管的失职是最被诟病的环节。由于相关标准的缺失,包括监管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再加上我国食品企业多而乱的客观情况,导致了我国监管的“松懈”和“力不从心”。这不但成为导致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相对国外较为完善和严格的监管体系而已,我国监管的不力也是导致我国食品“内外有别”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监管还存在着处罚力度不足的情况。虽然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人们在遭受食品安全危害时能获得十倍于产品价格的赔偿。但是,这种看似严厉的惩罚制度对于涉事企业而已也是微不足道的。这就造成了食品安全犯罪成本低的现象,也导致很多食品企业或者个人愿意为暴利去“铤而走险”,导致了食品“内外有别”怪状形成。
企业道德成为食品安全及“内外有别”的重要原因
一直以来有一个观点认为:食品企业企业道德是把关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更是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