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肝油不能用来生产成婴幼儿食品
婴幼儿营养师称,给正常婴幼儿额外补充鱼肝油,结果可能适得其反。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
婴幼儿营养师称,给正常婴幼儿额外补充鱼肝油,结果可能适得其反。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生产者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君宝康VE鳕鱼肝油是康诺邦健康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食品,在其生产车间里记者看到,工人正在将一桶液体倒入入料口,负责人冯经理介绍,这里生产的正是VE鳕鱼肝油。冯经理坦言,康诺邦的鳕鱼肝油虽然是针对婴幼儿销售的,但并没有参照婴幼儿食品的相关标准。原来,康诺邦公司竟然是利用了水产加工品的企业标准,将本应是药品的鱼肝油,违规生产成婴幼儿食品。
央视记者调查发现,明明是药品,鱼肝油却变成了针对婴幼儿销售的普通食品。生产者明明知道鱼肝油产品含量已经超过国家规定儿童正常摄入量,但是却依然为了赚钱,用鱼油或者水产品加工的企业标准偷梁换柱,完全不考虑婴幼儿的健康。浙江、广东、山东的生产经营者透露,他们通过打擦边球,套用食品标准来逃避监管,违规将鱼肝油生产成婴幼儿食品。
鱼油的主要成分是DHA及EPA,而鱼肝油的主要成分为维生素A和D,鱼油是一种新资源食品,而鱼肝油是一种药品,广东亿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正是利用这一字之差,移花接木,冒用鱼油的手续,将鱼肝油加工成婴幼儿食品。不少企业都在利用广大家长对婴幼儿健康的关注,套用各自的企业生产标准,将鱼肝油冠以各种糖果的名义,加工成婴幼儿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