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大卖场扣留顾客被判赔名誉损失
60岁的唐女士在物美大卖场购物交款后,在出口门禁处被保安拦下并带到办公室搞调查,折腾一番却无结果。唐女士认为店方无端猜疑使她的名誉受损,于是将店方起诉。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要求物美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元。 唐女士诉称,2月21日下午,唐女士在住处附近
60岁的唐女士在物美大卖场购物交款后,在出口门禁处被保安拦下并带到办公室搞“调查”,折腾一番却无结果。唐女士认为店方无端猜疑使她的名誉受损,于是将店方起诉。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要求物美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元。
唐女士诉称,2月21日下午,唐女士在住处附近的物美大卖场新街口分店购物。她买了商品并交款准备回家时,在出口门禁处被保安拦住。对方说她所购货物与价款不符,要带她到办公室“解决问题”。唐女士请求当场核实所购物品与货款,但对方不听。在商场办公室,保安未经许可强行翻查她的书包,还拿她所购的散装物品到销售柜台复称。经过一番折腾,工作人员最终说“没事了,你可以走了”。店长事后解释称“店里内盗外盗很多,防损有指标”。
唐女士说,在保安推搡她去办公室的途中,不光被等待交款的老街坊看到,还被退休单位的领导等人看到,她的人格尊严和名誉都受到了损害。她要求店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赔礼道歉。
庭审中,物美新街口分店辩称,工作人员在巡视时看见唐女士买完商品称重后,将袋子上的价签撕掉,扔在角落里。唐女士交款后,门禁响了,工作人员这才要求她出示购物小票,并问她称的重量是否准确。工作人员怕她等待太久,因此让她去办公室。
主审法官认为,物美在没有确切证据表明唐女士有过错的情况下,就在超市门禁处将其拦下,事件发生在她住所附近的繁华处,当时还有其他顾客,足以使在场的顾客误解唐女士,认为她有不检点的行为存在。这种误解也足以对她的名誉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唐女士诉物美侵犯其名誉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