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始实行
新京报讯 (记者林文龙)4月1日起,《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施行。备案后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在北京卫生信息网供公众免费查阅,接受公众监督。市民在消费时,如发现实物与备案情况不符,可拨打12320举报。专家认为,备案登记表所附的资料包括研究和检验数据,这可以最大限度地杜绝弄虚作假。
实物与备案不符可举报
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职责由市质监部门划入市卫生行政部门后,3月底,北京市卫生局接连推出《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和《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7个有关食品管理的通知。
备案后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在北京卫生信息网供公众免费查阅,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存在问题,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比如,消费者在购买某食品企业的产品后,对其质量、卫生、包装等产生疑问,即可登录北京卫生信息网查询该企业的备案信息,如发现实物与备案情况不符,可拨打12320举报。
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中弄虚作假的,除注销备案外,还将弄虚作假的行为向社会通报,并将企业的不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列为卫生部门重点监管对象。
公开研究和检验数据是亮点
在备案中,企业需承诺食品原料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未使用非食品原料,未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未使用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使用范围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生产环境和工艺安全可靠,不会对食品产品造成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工具和设备、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为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营养成分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要求备案登记表所附的资料包括研究和检验数据,是这次备案的亮点。”业内专家认为,以前产品的开发数据是保密的,投放市场的产品,消费者不知道做了哪些研究,哪些检测。如今可以免费看到,这可以最大限度地杜绝弄虚作假。一般来说,透明度越高,食品安全就越有保障。
记者了解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后,市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开展跟踪评价,根据跟踪评价结果,适时对地方标准进行复审,需要修订的纳入修订立项计划。根据相关规定,本市不制定有关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这些食品安全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