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正式统一
昨日,省政府公布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即“三定”方案)。这标志着,江苏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正式统一,原来分散在质监、工商、食药监局三个机构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能将集中起来,变“多头管理”为一家管。
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方案,省食药监局改革后,将省工商局承担的监督管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省质监局承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化妆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同时,还将整合原质监、食药监局所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推进管办分离,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此次调整中,原省卫生厅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职责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将一并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药监局将同时挂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牌子。
“食药监局原先是正厅级单位,上一轮改革划归了卫生厅部门管理降到了副厅,按这次改革方案,从卫生厅剥离重新归省政府直管后,食药监局又将恢复为正厅级。设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省卫生厅副厅长。”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这次还新设了一个职位,“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对口国家总局。
根据省政府方案,改革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比现在多了5个处室。“一是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从卫生厅划拨过来;二是食品生产监管处,从质监局划过来;三是食品流通监管处,从工商局划过来;另外,我们还新设两个处室,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负责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与宣传处,承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