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食品药品行刑衔接机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认为,目前我国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还相对滞后,法律责任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认为,目前我国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还相对滞后,法律责任不明确、处罚偏轻,罚款金额远低于制假售假所得,刑事责任追究不到位,难以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作为案件查处的重要手段,行刑衔接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目前自下而上建立的行刑衔接机制,缺乏统一、有效的顶层设计。
“往往出现哪个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关系好、合作好,哪个地方的食品药品案件查处就有成效,两个部门合作得不好,就出现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的情况。”毛振宾说,必须依靠制度化路径,才能系统地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并有效运行。
毛振宾透露,下一步,食药监总局稽查局将根据行刑衔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深入调研,与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全面推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开展全方位的司法合作,使食品药品涉刑案件的移送、立案、批捕、起诉、定罪量刑等全程实现无缝衔接,提高追刑成功率。
今年,建立食品药品行刑衔接机制已纳入国务院《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国务院要求,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加强行政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形成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合力。据此,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及时启动了调研和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