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消费别忘看贮存条件
截至9月30日,全省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共有生产经营户约30.79万户,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已为28.91万户监
截至9月30日,全省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共有生产经营户约30.79万户,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已为28.91万户监管对象建立了电子档案,力争实现食品安全可追溯。针对风险大排查发现的问题,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在食品消费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看许可证件。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餐饮服务许可证,尽量到取得许可的经营单位消费;
二看食品标识。除了看食品生产日期、有效期、QS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食用方法、配料表等基本标识外,还要看食品的贮存条件,不符合贮存条件的食品不安全风险将加大;
三看食品存放环境。食品经营的环境应干净整洁,摆放有序,具有“三防”设施,温度适合,通风条件好,不得有污染因素;
四是关注散装食品和需要低温存放的食品。散装食品要有明显的必要标识,要有防护措施和符合要求的分装器具,分装过程不得与人体直接接触,必要时可索取人员健康证明、来源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低温保存的食品要关注其保存条件是否符合产品标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