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如何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企业如何召回不安全食品?食品召回要真正执行下去,企业还需迈过食品标准不完善、召回渠道难等四道门
食品企业如何召回不安全食品?食品召回要真正执行下去,企业还需迈过食品标准不完善、召回渠道难等“四道门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企业自身承载的社会责任。
召回前
主动召回: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监管部门告知,知悉食品不安全信息后,食品生产者对外发布召回公告。
责令召回:食品生产者没有主动召回的,县级以上食药监部门可责令其召回。
召回中
食品召回分三级:
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食品生产者24小时内启动召回,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
二级召回:导致或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48小时内启动召回,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
三级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72小时内启动召回,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
食品经营者:在知悉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后,立即停止购进、销售,封存不安全食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生产者发布的召回公告。
召回后
处置: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安全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健康的不安全食品,立即就地销毁。
记录:如实记录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的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