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假冒“千禾黄豆酱油”不合格
2015年第六期食品、食用农产品、乳及乳制品监督抽检结果。本期食品、食用农产品、乳及乳制品监督抽检,共
2015年第六期食品、食用农产品、乳及乳制品监督抽检结果。本期食品、食用农产品、乳及乳制品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1863批,其中,不合格样品21批,其中生产环节9批,流通环节9批,餐饮环节3批,总体不合格率为1.13%。
流通环节监督抽检的787批样品中,包括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蜜饯及水果制品、蜂产品、豆制品、速冻食品、冷冻饮品、淀粉及其制品、饮料(含桶装水)、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粮食及其制品、水产制品等。抽检结果7批样品不合格。经核查,标称为“千禾黄豆酱油”的2个批次不合格样品,实为假冒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产品。
餐饮环节监督抽检的619批食品样品中,包括粮食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糕点等。抽检结果3批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0.48%。
成都市食药监局表示,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尤其在流通环节、餐饮环节抽取的样品,涉及上一环节标称生产经营主体时,要严格明晰本环节与上一环节各自主体责任,避免公众因认识上的误区,将流通环节或餐饮环节的主体责任误判给生产环节。为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第一时间启动对不合格样品生产经营主体所应承担的主体责任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不出现以偏概全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错误转嫁情况。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责任主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