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标准《海参及其制品流通管理技术规范》
辽宁省地方标准《海参及其制品流通管理技术规范》(下称《技术规范》)(DB21T/2674-2016)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
辽宁省地方标准《海参及其制品流通管理技术规范》(下称《技术规范》)(DB21T/2674-2016)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批准发布,至此,结束了全省乃至全国海参流通领域无标准可依的历史。据了解,此规范由大连棒棰岛海产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起草,将于今年9月26日正式实施。
辽宁省是我国海参的主产区,海参的养殖面积和产量约占全国的近40%。海参是我省海水养殖最具经济价值的品种,也是我省渔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将“大连海参”认定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1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又将“辽参”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然而,在海参产业迅猛发展的同时,海参的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采购环节缺少对供方产地的深入了解,采购无照生产的海参,鲜活海参出厂无检验报告,对供方合同、资质、产地、标识没有规范,导致海参制品无法溯源;运输贮存环节缺少技术规范,凭经验,靠感觉管理;在销售环节经常出现来源不明或三无产品,设备设施不能满足产品保存(暂存)的要求,甚至添加违禁药物等。据了解,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在于,海参的流通领域一直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使海参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后品质难以保证,行政部门也难以监督和管理。
去年8月,由大连棒棰岛海产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全省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联合行业专家经过细致周密的调研、反复研讨论证、吸纳各方意见,最后起草完成了《海参及其制品流通管理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规定了海参及其制品流通过程中的术语和定义、采购、运输、贮存、销售环节的基本要求。《技术规范》出台后,海参在流通领域的过程管理有了明确的标准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