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发行1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获批
燕京啤酒发行1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获批
3月19日,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0]39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本次公司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为“可转债”)。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其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