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公司十多名女工夜班后遭遇车祸 治疗费没着落 08-22
啤酒公司十多名女工夜班后遭遇车祸 治疗费没着落 08-22
8月13日凌晨4时许,十多名来自南昌县的女工,在啤酒公司结束晚班后乘货车返回幽兰镇渡头的乡下时发生车祸,十多名女工出现不同程度的受伤,其中三名将近60岁的女工伤势较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向医院交纳了6000元钱医药费后就没有再交费。目前,面对后续的治疗费用,不少女工显得一筹莫展。雇用这些工人去某啤酒公司做事的一名负责人称,接送工人往返的货车是工人自己联系的,公司没有责任,而货车司机属于从事非法营运,伤者应该找货车司机索赔。
伤者杨凤女士
【事发】工人回家路上出车祸
58岁的杨凤是南昌县幽兰镇人,到发生意外的这天,她在一家啤酒企业上了不到一个星期的班。13日凌晨4时许,晚班结束后,包括杨凤在内的18名女工搭乘一辆货车从该啤酒公司返回位于幽兰镇渡头的乡下。货车在夜色中穿行,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杨凤睡着了。意外发生在罗舍附近,剧痛让杨凤睡意全无,醒来后她才知道发生了车祸。杨凤被亲属送到南昌县人民医院治疗,检查发现,她的锁骨以及第五根肋骨出现骨折,左手手臂出现脱臼。
与全身多处出现骨折的杨凤相比,57岁的万女士似乎要幸运点。这名刚进入该啤酒公司上班一天的女工,事发当晚和10多名女工用凳子坐在货车的车厢里,货车发生意外后,她的肋骨在车祸中遭凳子挤压,尽管住院治疗几天,但万女士至今在呼吸时仍然能明显地感觉到胸部疼痛。此外,她的头部缝了4针。目前,在用完不知道是厂家还是货车司机送来的治疗费后,她被迫自己垫付了1500元。万女士说,真不知道应该找谁索要医药费。
记者采访中获悉,除了三名妇女由于伤势相对比较重,仍在南昌县人民医院住院接受治疗外,其他一部分伤者在乡镇卫生院治疗。而更多的人只是在当晚受了一些皮外伤,经过简单处理后已没有什么问题了。
南昌县人民医院一名医生告诉记者,杨凤主要是左锁骨骨折以及左边第5根肋骨骨折,做完手术后,现在病情基本处于稳定状态。
【无奈】十多名女工后续治疗费没着落
车祸发生后,有人为杨凤等住院治疗的伤者交纳了6000元医药费,雇佣她去公司做事的负责人李方贵很快也出现在医院。6000元钱用完之后,再也没有人来医院为伤者继续交纳医药费。杨凤的亲属说,已经为此垫付了近万元费用。
伤者家属曾多次试图找该啤酒公司赔偿医药费。多名伤者指出,接送她们往返的货车正是该啤酒公司的李方贵联系的,她们认为该公司应该对此次事件负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该啤酒公司的一名负责人却称,李方贵不是公司的职工,李只是外包了公司的一些业务,这些工人也是李个人聘请的,与公司没有直接的劳务关系。而李方贵坚称自己是该啤酒公司的一名合同工,对于记者追问是哪个部门,李一直闭口不谈。
李方贵先生称,杨女士等多人是因为发生车祸才导致受伤的,并不是因为在该啤酒公司的车间工作时受的伤,所以他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伤者下班回家时搭乘的是货车,而按照相关规定货车不能从事客运,伤者应该找货车司机索要赔偿。
针对受伤员工指出是李联系的货车,并直接将车费支付给货车司机,李先生否定了员工的说法。李先生称,他根本就不认识当晚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货车是受伤员工自己联系的,他只是会给来厂里做事的员工每人每天10元路费,不管员工搭乘何种交通工具来上班。
【说法】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如果不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且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可判定为工伤。如果单位不肯进行工伤赔偿,女工可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如果伤势较为严重的,可进行工伤等级鉴定,根据等级的情况来判断具体的赔偿。单位没为员工办工伤保险,也需要支付医药费和护理费的,他建议杨凤可以通过走劳动部门的程序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