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出资筹建财务公司获得银监会批复的公告 1-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集团”)通知,公司与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燃气”)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的请示已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3〕35号),批准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北控集团将在收到此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财务公司尚需获得中国银监会关于财务公司开业的批准。
公司与北控集团、北京燃气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北京市与北控集团、北京燃气签订了《出资协议书》,其中本公司出资1.6亿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20%(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燕京啤酒出资筹建财务公司获得银监会批复的公告 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