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也有保质期
早在1997年,国家相关部门就出台了《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建议啤酒瓶的使用年限为2年。1999年,国家又要求全国啤酒生产必须使用带有“B”字样标志的啤酒瓶,并在啤酒瓶底沿“B”字后面标注酒瓶的生产日期。那么,是否有啤酒瓶存在超期“服役”的现象呢?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市都不知道啤酒瓶有保质期。
在一家超市啤酒专区,货架上摆放着十几种品牌的啤酒。这些啤酒的生产日期虽然都没有问题,但部分酒瓶的生产日期却是2006年到2011年不等,属于超期“服役”。
记者又走访了部分个体商店和餐饮单位,同样发现了一些已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啤酒瓶还在“服役”。
餐饮经营者告诉记者,每次都是供应商直接把酒送过来,然后证件、单据他们也都有,啤酒的保质期每次也看,但是对于酒瓶保质期还真是不大清楚。
据资料显示,制造一个新酒瓶要比使用旧酒瓶的成本高出将近50%。有些啤酒生产厂家为了节省生产成本,纷纷采用“旧瓶装新酒”的方法,从社会上大量回收已用过的啤酒瓶,灌装新的啤酒后再次出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科长邱爱国说,相对于新瓶来说,旧瓶经过多次的回收使用,强度肯定会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而反复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划伤、划痕以及阳光暴晒,都会导致酒瓶材质老化,安全性能也会大大降低。
据了解,国家对玻璃啤酒瓶安全使用年限为2年的说法也只是指导性建议,并没有超期强制更换的规定,这也给啤酒生产企业带来可乘之机。
邱爱国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也要看清楚啤酒瓶下方的生产日期,最好选择两年以内的新瓶,并注意瓶口、瓶体有没有破损或者划痕。在搬运啤酒时,也要减少摇晃和啤酒瓶间的碰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啤酒瓶发生爆炸,消费者应尽量保存好啤酒瓶碎片,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