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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关于酒类评定活动有关问题的谈话

2007-05-21 09:53 相关行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创新性国家”的战略部署,按照 “十一五”规划关于“形成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名牌”的要求,商务部作为主管国内外贸易的政府职能部门,2006年启动了以品牌宣传、评定、扶持和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品牌万里行”工作。通过鼓励出口企业实现从“贴牌”到“创牌”的历史性跨越,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鼓励我国优秀品牌的发展,扩大内需,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国内市场又好又快增长。“品牌万里行”活动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肯定,得到有关部门、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取得了积极成果。

  在市场品牌评定活动中,考虑到酒类商品的特点,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评定标准和程序。其主要内容和特点:一是科学评价。每种酒都由50位专家评委确定分数,将平均值作为评定依据,还要请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进行理化指标检测,对消费者进行品牌认知度、满意度的抽样调查。二是程序严格。从公告通知、企业申报、地方初选、专家品评到综合评审,共十一项程序。三是不收费用。酒类商品评定活动的全部经费,包括专家的旅差、食宿费用,都由商务部承担,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四是社会监督。评前发出公告,初评后进行公示,对被提出异议的企业派专人现场核查,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酒类评定工作自2006年9月开始,经过有关部门、协会、企业和专家的共同努力,2007年1月全面完成。参与此项工作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领导,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国酒类流通协会领导,以及120名国家级酒类评委,一致反映评定程序严谨、公正,评定结果符合实际。我部与负责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有关部门,也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系统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并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初步意见。”为配合做好这项工作,商务部将在继续做好品牌创建工作的同时,暂停酒类商品评定活动,并向为此次活动付出辛勤努力的各有关部门、协会、企业和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