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要有政策支持
近日颁布并将于明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把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的要求以及“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国家、地区和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律专门列出一章,提出要在7个方面(包括税收优惠)采取激励措施以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应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诸多事实说明,法律的落实必须要有具体措施的保证,特别是要有关政策的支持。
但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相关的政策需要改进和完善。例如,食品行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一个大行业,也是落实循环经济的一支生力军。如何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简化包装或实现包装的再利用,成为一个很值得重视的课题。拿酒类产品来说,光瓶酒的包装最简单,符合“减量化”原则;酒瓶也最容易被回收并在冲洗干净后多次使用,符合“再利用”原则。可在现行的酒税政策中,却有对白酒无论价格高低一律按每斤征收5角钱从量税的规定,这样就造成低价格的光瓶酒税率高而包装复杂的高价格酒税率低,这也是企业搞豪华包装甚至过度包装的一个原因。此种政策的制定无论主观愿望多么良好,其结果都无益于循环经济的落实。
当然,也有很多政策有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例如,从1993年税制改革起,国家一直对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给予增值税的税收优惠。近日又闻中国增值税全面转型方案正逐渐浮出水面的消息,令人欣慰。增值税实现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化,有利于激励企业购置设备以更好地实现“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对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一大利好。9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立法听证会,就《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草案)》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这是促进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但要使这个条例更好地得以落实,还需要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方向一致并形成合力。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核心在“促进”。希望有关政府部门以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标准,在规划、资金、贷款、税收、推广、进出口等相关方面,完善现行政策,推出新的政策,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和政策保证。
作为酒类产销行业,我们也要自觉地落实这部法律,把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和模式贯穿于产品生产、销售的始终,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华夏酒报》曾大力宣传过五粮液集团搞循环经济的先进经验,说明酒业在循环经济的问题上是大有文章可做的。当然,要搞好循环经济也少不了必要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