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酒协为仨杜康讨说法
汝阳杜康▲▲
他们检测的酒与我们无关
被曝光的“杜康”生产企业是汝阳杜康集团总公司,生产日期是2006年10月15日。有意思的是,在该基金会认定的部分质量较好的白酒产品及企业里,也有汝阳杜康,出自同一生产厂家,不过生产日期是2007年8月8日。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委员会秘书长刘丰称,该基金会是1989年成立的非营利性机构,业务主管单位是国资委,隶属于轻工业协会。这次对杜康的抽检,他们是从合肥市合家福超市取样,送到国家农业标准化与检测中心(安徽)检验的。
正准备去成都参加糖烟酒会的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东认为,这家评定机构很不负责任。他们检测出来的不合格产品是2006年10月生产的,生产厂家是汝阳杜康集团总公司,该厂早已破产。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新汝阳杜康)在原汝阳杜康集团总公司破产重组基础上组建。被检测的2006年生产的白酒和新汝阳杜康无关。
不过,李东表示,这则报道让杜康整体形象受损,对于这则报道他们也比较苦恼,正在和县里有关部门商量解决办法。
酒业协会▲▲
总酯含量低香味淡无害健康
河南省酒业协会会长熊玉亮对这一报道表示很气愤:“‘杜康等4种白酒可引起中毒’,打击面太大,这不仅伤害了汝阳杜康,还株连了伊川杜康、白水杜康。大多数消费者买酒时只认杜康,不会区别到底是哪家酒厂。最关键的是,这一消息让杜康这个商标的含金量下降。网站的标题起得很耸动,给人的印象就是‘杜康有毒’,实际上总酯是白酒产品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高低及香型有关。若总酯含量太低,则酒味较淡,并不存在对人体有害的说法。”
河南酒协在看到这则报道后迅速做出反应,当天下午就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了针对此事的声明。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刘丰也承认,“杜康等有毒”一说确实不准确,他们已经和网站协商更改措辞——改为“杜康等4种白酒被曝不合格”。不过相关的检测结果是没问题的。
河南省酒业协会就“杜康等4种白酒被曝不合格”有关报道郑重声明
3月20日,有关媒体和网站刊登了杜康等4种白酒被曝不合格的消息,现就有关情况,我会作如下郑重声明:
一、文中涉及的注册商标和生产企业不符。目前市场上涉及与杜康有关的白酒商标有 “杜康”、“汝阳杜康”、“白水杜康”三种商标,它们分属于3个不同的白酒生产企业;而文中提到的“杜康”非属“汝阳杜康集团总公司”所有。
二、有关媒体和网站传播消息不严谨,前后矛盾,没有真正弄清楚究竟是哪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便发布消息,对所有生产与“杜康”相关的企业都造成了严重伤害。
三、文中直接造成信息误传。文中称“总酯含量低造成慢性中毒”,容易引起消费者恐慌。实际上,白酒中甲醇、杂醇油等有害物质可引起急慢性中毒,而总酯则不会诱发此因。如此传播,会伤害中国的白酒产业。
四、据我会所知,汝阳杜康集团总公司已于2008年6月22日破产拍卖成功,不知抽检产品是否符合程序,企业是否确认?检验后,是否将检验结果告知企业?企业是否认同?
五、协会希望有关单位依法办事,同时,我们也将和河南相关企业一道保留依法向司法机关追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权利。
特此声明
河南省酒业协会二○○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