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探索大部门体制 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一半
新华社广州3月24日电(记者肖思思)广东省24日部署省政府和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决定,将转变政府职能,探索大部门体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将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一半左右。省政府机构改革和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分别在今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
3月24日,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编委主任黄华华在省政府召开的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广东省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特点体现在突出探索推进大部门体制、突出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突出强化部门责任、突出先行先试等“四个突出”上。按照中央要求,广东省政府机构改革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在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广东省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加快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制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减少政府的微观管理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将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一半左右;强化直接服务,凡能交“窗口”办理的事项,全部由“窗口”直接办理;突出不同层级政府履行职责的重点,形成全面衔接、分工合理的职能体系。
广东省还将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和明确省垂直管理部门与市县政府的权责关系,合理划分市县乡镇间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权限,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华 夏 酒 报中国酒业风向标。强化行政首长问责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考核评价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目标绩效管理。
广东将探索大部门体制为主攻点,积极调整优化组织结构。抓紧做好部门的调整组建工作,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7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严格控制市县政府机构数量,今后凡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不设立新的议事协调机构;探索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沿海开放城市以及珠三角地区加大大部门体制改革力度,特别鼓励市县对职责重叠或相近的党委、政府部门和人民团体机关,采取合署办公或一个机构多块牌子的办法统筹设置。
广东将先行先试,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推进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县(市)推行省直管县(市)试点,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权限。这次改革的一个重点,是对深圳市、佛山市顺德区、广州和珠海市等地进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先行先试。
广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以事定费”等方式发挥行政功能;依法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管理,2010年要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