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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酒监管重在预防

华夏酒报 2009-04-22 09:25 相关行业
田勇的心上一直绷着根弦,最近,这根弦绷得更紧。 四川作为白酒重镇,湖北、江苏毒酒事件曝光后,坐在四川省商务厅酒类监督管理处处长的位子上,田勇没有办法不绷紧这根弦。 五峰县酒精中毒事件发生后,四川省商务厅立即起草了通知,要求各市州县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


  田勇的心上一直绷着根弦,最近,这根弦绷得更紧。

  四川作为白酒重镇,湖北、江苏“毒酒”事件曝光后,坐在四川省商务厅酒类监督管理处处长的位子上,田勇没有办法不绷紧这根弦。

  五峰县酒精中毒事件发生后,四川省商务厅立即起草了通知,要求各市州县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认真地排查隐患。“四川酒厂多,酒也是四川的一大支柱产业,所以历年来酒的管理特别是散酒管理一直是个重点。”田勇对《华夏酒报》记者说,“自从我从事酒类管理工作以来,一直提心吊胆,如履薄冰,一旦出事对当地酒业的发展就是一个打击。”

  田勇的这番话可以引起很多人的共鸣。提起11年前的山西朔州毒酒案,依然能让人感觉到阵阵寒意。毒酒案发生后,对受害地朔州乃至整个山西的酒水行业都造成了沉重的打击,老四大名酒之一的汾酒也因此遭受了池鱼之殃。

  如今,“毒酒”事件再次上演,对事发地的酒类管理特别是散酒管理漏洞提出了质问,也给全国其他省市的酒管工作敲响了警钟。
   
  把关人?救火队员?

  五峰县散装毒酒案事发后,湖北省酒类专卖管理局立即向全省下发了《关于严格加强散装酒流通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酒类流通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现有散装酒经营者进行一次彻底清查。

  虽然反应迅速,但事后弥补总不及事前预防,况且,食品安全关乎人命,来不得半点草率。湖北省酒管局在下发的通知中提到,从五峰毒酒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看,严格实行产销准入标准、强化市场监管是防止毒酒事件发生的关键。由此可见,“监管是否到位”是酒类管理尤其是散酒管理的关键。

  我国规定从事酒类生产的企业,必须取得《酒类生产许可证》,而目前实际取得《酒类生产许可证》的酒厂不足1万家,仍有2万多家酒厂不具备从业资格,这也为酒水安全埋下了隐患。

  “要解决酒水特别是散酒质量关问题,必须做到监管到位。”田勇介绍,“四川的散酒管理工作首先是管源头。”

  在多年的散酒管理中,四川省商务厅酒管处“老老实实地”对源头进行过多次排查,从酒水入市起就严把渠道管理。检查包括两项:一项是酒的来源必须是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另一项是酒水在当地的质检部门进行过检测,生产的每一批酒都在定点检测部门进行过检查。

  对于新办的企业要求更加严格,首先必须提供作为生产企业的相应手续,另外还要符合上述两项检查内容。“如果没有达到,坚决不能让他生产销售,我们主要是管理流通,如果不严格,出了问题是要负责任的。”田勇说。

  在酒水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各级酒管部门及执法人员本应担当着“把关人”的角色,而现实中有很多因为监管不到位变成了“救火队员”,等到哪里出了问题再去补哪里的窟窿,酒类监管演变成“以罚代管”,产生滞后性,也为一出出“毒酒”悲剧埋下了祸根。

  在采访中,田勇说了两次“老老实实检查”,或许这种“老老实实”的态度正是“把关人”和“救火队员”进行角色博弈时的关键点。
 难处?出路?

  身为四川省商务厅酒管处的处长,在酒类管理方面,田勇也有不少的头疼事儿。

  四川省酒厂众多,但规模企业仅有200家左右,多数是由于历史或其它原因存在的小酒厂。散酒企业多,喝散酒的消费者也多,散酒销售点分布广,在很多菜市场都有。有一次在检查的时候,附近一位散酒“老客户”说:“我已经吃了15年的酒了,身体还是很棒。”对于这些小酒厂,如果要全部取缔,显然是不现实的,而监管的难度也恰恰在于这些小酒厂。这不单是四川的问题,也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

  “小酒厂要么找国家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每一批都要经过检测,检测报告必须在门市上张贴,要么就把酒交给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检测勾调,达到一定要求后才能销售。”田勇说,“否则统统不予备案登记。”

  “在广大的农村市场,散酒的销售始终是一个问题,散酒质量把关工作不能只依靠政府,政府只能引导,关键还得让企业有积极性。”

  田勇对《华夏酒报》记者介绍说,从2007年开始,四川省商务厅酒管处帮扶了一种散酒管理模式。四川省崇州市有一家酒水生产企业,已经在当地取得了生产许可证,也是当地比较好的一家知名企业。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卖散酒到外地经常遭遇一些不平等待遇,比如不好找买家,酒交出去了不好收款等。这位负责人始终觉得散酒是四川的一个品牌,因为酒的基础质量好,于是想创立一种好的监察院管模式,这种想法得到了四川省商务厅酒管处的支持。

  “在储酒的坛子上按一个自来水管,只能放酒出来,不能放进去,坛子上面的口用红布封住,再用不锈钢的钢圈箍住,吊上两把锁,两把钥匙一把交由经销商,一把交给厂里的安检员,对所有的坛子实行统一配锁,这样就能形成规范,标签也清清楚楚,包括原料成分、酒度、价格、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田勇介绍,“我们觉得这种办法可行,又让他再加了一个举报电话,把各级商务局的举报电话添加上,如果有人做手脚,广大的消费者可以进行举报。”

  2007年四川省商务厅酒管处举办培训班的时候,曾组织各市州相关人员学习了这种模式,有条件的地方积极进行推广。

  “目前该企业对成都、南充、资阳、内江等地统一进行原酒配送,所有的店面也是统一的,已经在打造原酒的品牌,同时,对其瓶装酒销售也产生了相辅相成的作用。”田勇说,“目前来看,这种模式效果不错,企业自身也在不断加强管理。”在《华夏酒报》记者的询问下,田勇透露,该企业是四川省崇州市金盆地酒业有限公司。

  尽管有专家提出,随着白酒品牌的增多,散装白酒已无存在的必要,建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散装白酒,但在一段时期内,散装白酒的监管问题仍然是酒类管理的重中之重。

  所谓监管,既要监督,也要管理,二者缺一不可,并且重在事前预防。

  今年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而出台专门的酒法也得到了众多酒业人大代表的支持和呼吁,商务部也多次就酒类实施单独立法向茅台董事长季克良等行业领头人物征求意见。

  在“有法可依”一步步得到完善的时候,进一步考验的就是“执法必严”的力度,若能引导企业积极配合,则会让酒类监管工作“里应外合”,事半功倍。

  作者:魏琳 祁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