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白酒每级预留30%利润
白酒消费税新规正式实施已将近一周,沱牌成为首家因消费税调整而涨价的白酒企业。
虽然五粮液、茅台等品牌均表示“暂无调价计划”,但市场却普遍看涨——不但消费者纷纷提早囤货,经销商也开始“热身”,有意控制出货量及出货速度,目的是为即将到来的提价做准备。
白酒提价的理由很简单:消费税调整了。但信息时报记者多方调查却发现,白酒特别是高端白酒存在一个奇怪现象——企业谋着高达80%甚至是90%的毛利,却通过避税等种种方式占着国家的便宜;如今因为国家要调整征税方式,企业不能再占便宜后,就开始通过提价来占消费者的便宜,继续保持它的高额利润,显然,企业的提价显得“不厚道”。
企业肯定会将大部分压力转嫁给消费者。虽然目前除沱牌曲酒外,国内高端白酒品牌均“集体失声”,但这些高端白酒的经销商或终端零售商早已听到涨价的风声,并已按捺不住涨价的欲望。
消费税调整引发白酒涨价潮
7月底,二线白酒企业沱牌曲酒率先提价,拉开了白酒上市公司涨价的序幕。沱牌曲酒发布公告表示,从8月1日起,对“陶醉”、“舍得”系列产品的对外售价上调6.5%~10%左右。市场普遍认为涨价原因是消费税调整。
高端白酒对涨价三缄其口
相对沱牌曲酒的高调,茅台、五粮液、水井坊、泸州老窖等高端白酒品牌却“集体失声”。五粮液董秘彭智辅面对媒体时,一口否认五粮液将通过涨价来弥补利润损失。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片区经理封树发在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还在等公司的通知。而水井坊方面,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仍未得到水井坊企划部的答复。同时,除沱牌曲酒外,所有白酒上市公司均未在公告中作提价披露。
尽管对价格体系三缄其口,但这些高端白酒的经销商或终端零售商早已按捺不住涨价的欲望。“现在一些大卖场、烟酒行等终端出现了茅台和五粮液断货、人为囤货的现象,终端零售商均在等待厂家涨价再销售。”广东某著名中档白酒品牌华南区的负责人向记者如此透露。烟酒在线总经理陈燕在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则透露,“7月,茅台、五粮液给我们的提货价涨了50元,其他品牌暂时未有动静。”
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是终端纷纷开始上调价格,另一方面却是一线白酒品牌对价格闪烁其辞,这恰恰反映出此时白酒企业复杂而矛盾的心态。对于这种现象,封树发认为,可能大家都预感到白酒行业要涨价而多买点货,这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茅台属于稀缺资源,价格也一直在稳定上升。
此时涨价就像“趁火打劫”
另外,华南著名渠道商广州市吉喆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健在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档白酒每年都在涨价,这次再涨价不太合理,有点“趁火打劫”的味道。
不过就有分析人士认为,以往高端白酒涨价多以原材料价格成本上涨、产品供求关系等为理由,高端白酒名正言顺对外公布涨价可提高上市公司的利润,会令投资者的信心有所提升。不过此次国家调整消费税直接收紧白酒企业借销售公司避税的行为,这会令白酒企业对涨价十分敏感。
以往,消费税是以白酒出厂价计算。如果销售公司的白酒售价是100元的话,那么白酒企业卖给销售公司的价格则只有50元或更低,以此避掉巨额税款。
白酒企业长期“变相逃税”
如果说消费税的调整成为白酒企业提价的理由,那么这个理由是否足够充分呢?目前,国内主要是在酒企的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征收的标准为,20%的从价税率和1元/公斤的从量税。
销售公司成避税中转站
虽然国家早就对酒类产品征收消费税,但白酒企业特别是高端白酒企业却通过各种手段避税。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成立销售公司,用“价格转移”的方式达到少交税的目的。白酒企业为了规避消费税,都纷纷成立全资或控股销售子公司,白酒生产企业以极低的价格将产品出售给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再以高价出售给经销商,从而达到逃税的目的。据了解,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等大型酒企,产品出售给销售公司的价格远低于销售公司出售价格。
今年4月,媒体广泛报道了“五粮液被诉逃税19亿元”一事。4名股民因对五粮液公开披露的年报信息存疑,在几次致函未果的情况下,近日委托律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五粮液及为其年报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赔偿损失。原告律师对五粮液提出的质疑主要包括二项内容,第一,销售公司虚报收入9.22亿元;第二,涉嫌少交消费税约19.51亿。虽然这宗官司没有对五粮液造成多少负面结果,但“逃税”的帽子却影响了五粮液的形象。
低端白酒大喊“不公平”
对于高端白酒的这种避税手法,不少酒厂特别是低端白酒“很有意见”。广东省九江酒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关正生表示:“高端白酒一方面赚取着高额的利润,另一方面却通过种种手法避税。反过来,企业又有更多资源来塑造它高端的形象。”而广州珠江云峰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林也表示:1元/公斤的从量税对低价白酒来说是一项很重的税,高端白酒采用“销售公司”避税这种方式对那些低价白酒来说确实不太公平。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办法》最厉害的地方,就是以对外售价为对照,这实际上堵死了白酒企业通过利用销售公司进行价格转移来“避税”的道路。
国家出手严防价格转移
为了改变这种现象,7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指出,根据制定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此《办法》已于8月起正式执行。
新规对照对外售价计税
《办法》最厉害的地方,就是堵死了白酒企业利用销售公司进行价格转移来“避税”的办法。《办法》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对于中小型酒企和大型酒企,国税总局也在其核价幅度上进行了区分。即,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低于白酒企业出厂价70%以下的中小企业,其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为出厂价的50%到70%范围内;而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的60%到70%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