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培训
吉林举办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培训
8月17日—18日,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商务厅举办了全省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培训,来自全省县级以上商务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70余人参加了培训。
吉林省酒类及调味品管理办公室主任曹炳志向《华夏酒报》记者表示,《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指导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法。它的实施,对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商务部门做好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监督管理以及整个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培训期间,吉林省酒类及调味品管理办公室主任曹炳志和吉林省生猪屠宰定点办公室主任陈光祥分别就当前酒类和定点屠宰工作同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和座谈。部分先进地区结合自身实践,就如何更好地开展商务执法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吉林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负责人,为与会成员详细讲解了商务行政综合执法有关情况,并就如何搞好商务行政综合执法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