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确定首批信用销售重点联系企业
商务部确定首批信用销售重点联系企业
1月12日记者从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了解到,为掌握国内信用销售发展情况,根据《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商秩发[2009]88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信用销售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商秩字[2009]32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商务部确定了第一批信用销售重点联系企业。
在商务部确定的第一批重点联系信用销售企业名单中,包括河北美食林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衢州东方商厦有限公司、浙江万达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宣化超市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3家食品批发零售及百货服务企业。
商务部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联系企业的跟踪指导,及时总结信用销售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帮助协调解决经营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和困难,指导企业按时报送信用销售相关信息,并于每年7月31日前和1月31日前将上半年和下半年信息统计汇总报送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