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条鼓励民间投资
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内容包括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等多项举措。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民间投资准入范围和领域将进一步扩大。有关专家表示,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新政策的出台将力促民间投资实现新的发展,对形成中国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性强,措施实”新政策有新特点
早在5年前,国务院就已经专门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内容包括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措施。与非公经济36条相比,这一次新的政策究竟有哪些特点、亮点?
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陈永杰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这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政策措施,首先有很强的针对性,涉及面更广,措施更加具体实在。
陈永杰表示,这次国务院确定的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每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加起来又是36条。与5年前的非公经济36条相比,这次新确定的36条举措在政策内涵上有了明显的变化,政策的主要落脚点在拉动民间投资上。
“如果说5年前的36条具有强烈的开拓性,那么今天的政策则是要将5年来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具体的呼声和要求落到实处。”陈永杰说。
与此前的政策相比,新确定的政策在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上更加广泛,不仅包括垄断行业,还包括其他重要行业。陈永杰表示,新政策进一步放宽了民间资本准入领域,准入领域由非公经济36条中提出的7个方面,具体化到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等6大领域16个方面,范围更加具体,领域更加宽广。同时,还明确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和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等两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扩大了民间投资的范围。
陈永杰表示,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不仅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更是民营经济、民间投资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政策制定和实施必将对整个民间投资的启动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必然会引起中国民营经济的强烈反响,受到热烈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