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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胶膳食纤维专家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未知 2010-03-26 10:54 相关行业
2010年3月16日,由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主办的《果胶膳食纤维》专家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国

      2010年3月16日,由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主办的《果胶膳食纤维》专家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原秘书长黄圣明教授、中国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熊正河教授、中国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临床药理中心研究室江骥教授、瑞士知名果胶专家苏黎世理工学院植物病理学研究所Thaimann博士、北京联合大学保健食品功能评价研究中心金宗濂教授、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木泰华研究员等专家参加了此次研讨会。研讨会上,各位专家分别就果胶作为膳食纤维的功能特性、营养价值、中国相关法规现状及国外发展现状等进行了研讨,并一致认为,果胶作为一种水溶性膳食纤维,不仅是一种良好的功能性配料,而且还是一种富有营养健康价值的直接食用成分。然而,果胶作为膳食纤维要在中国取得发展,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应指导方法与规范。

      本次会议由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于小冬主任主持,于小冬主任首先对各参会人员进行了介绍,按照会程各予会专家相继作了发言,并进行了深入研讨。



      首先,来自瑞士的知名果胶专家苏黎世理工学院植物病理学研究所的Ernst Thaimann博士系统介绍了果胶在国外特别是欧美地区的法律、规范、标准体系及食用指导规范,从功能机理、临床数据及果胶使用量等方面系统介绍了果胶的各种生理功能,并介绍了果胶被欧洲所准许的健康声称。

       来自中国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临床药理中心研究室的江骥教授从他对膳食纤维在人体代谢的相关研究数据,着重指出果胶作为一种水溶性的膳食纤维,可以延缓碳水化合物的吸收,减少脂肪的吸收,对于控制体重减肥方面和治疗便秘方面均很有帮助。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的木泰华研究员,介绍了果胶乳化等方面的物化特性,指出果胶作为一种水溶性膳食纤维,不仅具有较好的口感,而且来自天然的水果蔬菜,与市场上的粗纤维相比具有易溶解、口感好、功能独特等优势,更天然更安全,是一种很值得在中国广泛推广的膳食纤维。


        中国发酵工业研究院熊正河副院长就果胶在中国的法规标准等规范问题做了发言,熊教授指出,在中国果胶仅有QB2484食品添加剂果胶标准,并且在应用指导方面在GB2760中也仅是作为增稠剂可以按生产适用量添加入各种食品,与国外特别是欧美地区的食品配料果胶、膳食补充剂果胶和医药果胶等应用指导标准规范体系相比相差很远,如何在中国食品安全框架下让果胶作为一种功能性配料或食品入市,还需要一个规范体系作为支撑,以便为以果胶为主要原料的膳食纤维食品的开发奠定基础。

      北京联合大学金宗濂教授就果胶的毒理安全方面做了发言,金教授指出果胶已经经FAO/WHO等进行了毒理分析,认为果胶是没有ADI限制的,并且山东省疾病控制中心所做的毒理报告显示,在摄入量在10%的时候没有发现任何毒性,仅是有体重减轻的表现,而在5%的时候,对人体是没有任何毒性的,并且,果胶在国内外已经有近200年的食用历史,均未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可以认为是安全的。但就中国对果胶的规范方面,作为膳食纤维食用的果胶还要申报新资源食品,并提供国内外相关研究报告,对果胶作为膳食纤维的使用做出明确的指导与规范。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原秘书长黄圣明教授,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现在人均GDP2009年已经到了三千美元以上,这个时候中国食品工业又出现了新阶段,膳食方便、营养健康的食品是今后“十二五”发展的重点,果胶作为一种天然营养健康的膳食纤维,正是值得发展和推广的食品。根据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膳食纤维食品的经验,对果胶的发展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机遇。

      据了解,国家生命科学研究小组建议每日每人膳食纤维的摄入量为20克,世界粮农组织要求的最低膳食纤维摄入量警戒线为27克,中国营养学会2001年推荐的膳食纤维摄入量为每日25~35克。因此,专家建议,果胶膳食纤维每日的摄入量以不超过25克为宜。

       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主任于小冬教授认为,随着果胶工业化与技术的进步,可作为通过直接食用的膳食纤维来源,不仅可以用于直接食用的果胶膳食纤维食品,还可以通过在传统食品中加入强化果胶膳食纤维,是中国居民提高和补充膳食纤维的有效方式,对提高中国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