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通知》的实施让人们吃得放心
民以食为天。食品,维系生命,须臾不可或缺;而食品质量安全与否又直接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因此,食品安全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不可小觑。而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不法之徒利用食品生产、制作和销售过程中法规与监管方面的漏洞频频做手脚,谋取不义之财,导致问题食品走上餐桌:苏丹红鸭蛋、三聚氰氨奶粉、甲醛啤酒、吊白块豆制品、毒龙虾、地沟油……不法分子可谓花样翻新,手段步步升级,令人防不胜防,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构成了侵害和威胁。
食品安全法的制度跟进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关头,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更重要的是对于犯罪分子起不到威慑作用,危害食品安全的罪恶行为就会愈演愈烈。
因此,食品安全问题已经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市场秩序问题,而是涉及到民众的生命健康问题、民心问题,就是民生大事。《通知》的发布,体现了国家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通知》中明确指出,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的定罪量刑,不仅要考虑犯罪数额、人身伤亡情况,还要充分考虑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犯罪行为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恶劣影响等。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最为醒目的、也是诸多媒体重头报道的新亮点是: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违法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通知》还强调,对于包庇、纵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要依法从重处罚。
《通知》作为一个的刑事司法政策,得民心,顺民意,群众为之拍手称快。各地行政执法部门应认真遵循《通知》精神,切实把好食品安全这道关,一旦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行为,要一查到底,依法严惩,决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最终彻底铲除食品安全犯罪的毒瘤。
期盼《通知》的实施,真正还群众一个洁净、安全的饮食环境,让人们吃得安全、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