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用药应“岁加量减”
我们经常在药品说明书上看到小儿酌减字样,但许多人却不了解酌减的规则同样适用于老人。 现在市场上有很多
我们经常在药品说明书上看到“小儿酌减”字样,但许多人却不了解“酌减”的规则同样适用于老人。
现在市场上有很多儿童专用药,用药量可按年龄和体重计算,但却很少能找到‘老年人专用药’。老年人各器官功能逐渐衰退,且由于生活环境和体质的差别,对药物用量个体差异大,耐受性低。因此,一般药物应用时,要从最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摸索出既能控制病情,又能避免不良反应的剂量,比较适合自己的剂量。
大部分老年人的用药剂量与青壮年人几乎没有区别,这很容易出问题。就算是治疗最简单的感冒,一个30岁、体重75公斤的成年男子和一个70多岁、体重只有45公斤的老先生,其服药剂量如果无差别,显然是极不科学的。
根据《中国药典》规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用药量相当于成人用药量的3/4,不可自行增加用药剂量。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只能给予成人量的1/2。
老年人由于耐受性下降,易致不良反应或中毒,需要从小剂量开始服药,年龄大、体重轻、身体情况差的老年人更应酌情减量用药。另外,老年人常同时患多种疾病,在用药时,应先服用治疗急、重病症的药物,待病情稳定后,再适当兼顾其他病症的治疗而服用其他药物,不要多种药物一起用。应注意的是,也并非保持始终如一的小剂量,可以是开始时小剂量,也可以是维持治疗的小剂量,这主要与药物类型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