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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饮食禁忌事项

39健康网 2016-05-20 18:31 饮食禁忌
一、水果类 1、山楂 很多孕妇怀孕后喜欢吃酸酸甜甜的食物,有时候会想吃山楂。但孕妇需慎食山楂,因为山楂

    一、水果类

    1、山楂

    很多孕妇怀孕后喜欢吃酸酸甜甜的食物,有时候会想吃山楂。但孕妇需慎食山楂,因为山楂有引起子宫收缩的作用,尤其是对于有习惯性流产、自然流产以及有先兆流产征兆的孕妇来说,最好不吃为妙。此外,健康的孕妇如果不小心吃了山楂,量少的话是没什么问题的,如果量多的话最好还是看医生检查下身体,以免出现意外。

    2、桂圆

    桂圆是一种营养丰富的水果,李时珍曾在《本草纲目》中记载:“食品以荔枝为贵,而资益则以龙眼为良”,可见桂圆的营养价值之高。从中医角度来说,虽然理论上桂圆有安胎的功效,但妇女怀孕后,大都阴血偏虚,阴虚则生内热。中医主张胎前宜凉,而桂圆性热,因此,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意外,孕妇应慎食桂圆。

    二、其他类

    1、生豆类:四季豆、扁豆、红腰豆、白腰豆等豆类,在生鲜或者加热不彻底的情况下会引起中毒。

    2、街头烧烤:如烤羊肉串等,不卫生,质量不可靠,可能含有致癌物。

    3、木薯:木薯的根、茎、叶都含有毒物质,如果食用生的或未煮熟的木薯或喝其汤,可引起中毒,其毒素可导致神经麻痹疾病,甚至会引起永久性瘫痪。

    4、膨化食品:如雪饼、虾条等、主要是淀粉、糖类和膨化剂制成,蛋白质含量很少,多吃可致肥胖。

    5、发芽马铃薯:马铃薯发芽部位的毒素——龙葵素,比其肉质部分高几十倍至几百倍,一旦误食,轻度意识障碍、呼吸困难,重症者可因心脏衰竭、呼吸中枢麻痹致死。

    6、鲜黄花菜:黄花菜中含有秋水仙碱,这种毒素可引起嗓子发干、胃部烧灼感、血尿等中毒症状。食用前需要先将黄花菜煮熟、煮透后过开水烫一下,再烹调食用。

    6、青西红柿:青西红柿含有毒物质龙葵素,食用这种还未成熟的青色西红柿,口腔有苦涩感,吃后可出现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生吃危险性更大。

    7、腐烂的生姜:腐烂后的生姜产生一种毒性很强的黄樟素。人吃了这种毒素,即使量很少,也能引起肝细胞中毒和变性。

    8、生竹笋:新鲜竹笋含有天然毒素氰甙,吃了生的或没有煮透的竹笋,也可能引起食物中毒。

    9、螃蟹、甲鱼:其性寒凉,有活血祛瘀之功,故对孕妇不利,尤其是脚的部位,有明显的滑胎作用。

    10、薏米:又称薏苡仁,对子宫平滑肌有兴奋作用,可促使子宫收缩,因而有诱发流产的可能。

    11、马齿苋:实验证明,马齿苋汁对于子宫有明显的兴奋作用,能使子宫收缩次数增多、强度增大,易造成流产。

    12、黑木耳:具有活血化瘀之功,不利于胚胎的稳固和生长,故忌食。

    13、杏仁:杏仁中含有剧毒物质氢氰酸,能使胎儿窒息死亡,故孕妇应禁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