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有假,厂家却称只是生产日期标注错误
4月28日中午,贵阳市民杨先生在新路口一批发市场购买了一件某品牌白酒,但他发现包装箱标注的日期为2011年
4月28日中午,贵阳市民杨先生在新路口一批发市场购买了一件某品牌白酒,但他发现包装箱标注的日期为“2011年2月30日”,箱里的6瓶白酒包装盒底部生产日期标注的均是“2011年02月30日”,在此生产日期之下,还标注有“2011年03月30日-A”字样,此外,装箱单的装箱日期也为“2011年2月30日”。
“一件酒,怎么会有两个生产日期呢?并且2月30日这个日期根本不存在。”在场的批发商无法解释此疑问,立即通知厂家。一名销售代表到现场查看后,称标注的“2011年02月30日”是厂家疏忽所致,而“2011年03月30日-A”字样是厂家一个内部的防伪码,但酒是绝对没有问题。
当时,厂家销售代表承诺可以更换一件,但批发商处的另外几件酒标注的日期也是一样。随即,杨先生拒绝更换,要求厂家赔偿10件,但又遭到了销售代表的拒绝,并称有问题可找质检部门认定,是假酒负全部责任。
“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确实不应该。”杨先生说,发现这个问题后,即便酒是真的,那也不敢喝,而且厂家的回复也太牵强了,让他难以接受。
随后,记者致电当时到批发商处查看情况的销售代表曹女士,曹女士解释与之前一样,并称如果消费者怀疑酒有问题,可以送检质部门认定,如果是假酒将负全责。
此外,记者向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明分局遵义工商所了解到,如果消费者怀疑酒有问题,需送质检部门认定,工商部门将根据提供的证据依法打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