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工商局查获57箱不合格的进口葡萄酒
2011年9月23日,福建石狮市工商局在开展国庆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57箱共598瓶不合格的进口葡萄
2011年9月23日,福建石狮市工商局在开展国庆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57箱共598瓶不合格的进口葡萄酒。
当日上午11点许,工商执法人员在西环路一酒业销售处发现57箱不合规格的进口葡萄酒。这些葡萄酒外包装上全部为英文、法文等外文标志,没有中文标签,店老板无法提供这批葡萄酒的进货手续。
据工商人员介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条例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符合我国法律规定,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目前,该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