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茅商标之争导致难以监管
据了解,贵州茅台酒厂是由历史上的3家烧房组建,这3家烧房是恒兴酒坊、成义酒坊、荣和酒坊。上世纪30年代
据了解,贵州茅台酒厂是由历史上的3家“烧房”组建,这3家烧房是“恒兴酒坊”、“成义酒坊”、“荣和酒坊”。上世纪30年代末,赖永初将“恒兴”茅台更名为“赖茅”,抗日战争胜利后,其产量远在“成义”、“荣和”之上。由于“赖茅”的定名及声誉,后来人们习惯上将华家(成义)酒称为“华茅”,王家(荣和)酒称为“王茅”。解放初期,政府先后购买或没收了这三家酒坊,华茅、王茅、赖茅品牌和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产品也由“三茅”统一称为“贵州茅台酒”。
1988年,茅台酒厂首次注册了“赖茅”商标;2003年,赖茅商标被以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而申请撤销;2005年3月16日,茅台酒厂的赖茅酒商标被注销。没过几天后的3月29日,茅台又在酒(饮料)等商品上提出第4570381号“赖茅”商标注册申请;2007年,国家商标局发布茅台集团“赖茅”商标核准公告,因赖家后人不服,导致赖茅商标一直处于“异议复审”状态。
正是因为这个还没有核准注册的商标,导致工商执法的难度加大,不能大范围地清理赖茅商标。通过此前贵州仁怀工商部门给媒体发的文字说明也可见一斑:“赖茅”二字属非注册商标,按照相关要求,酒这个品类的产品既可使用注册商标,也可使用未注册商标。
据了解,仁怀当地其实并不支持各种厂家生产赖茅酒,但正因为这个非注册商标的问题,导致当地又很难禁止各个酒厂生产赖茅,其品质自然也就很难得到保障。
如今,贵州茅台最终拿到赖茅商标,茅台酒厂副总经理杜光义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愿多谈,他只是表示,茅台将和国家工商总局一起,清理市场各种“赖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