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转”食品应最大限度向公众公开
涉转食品应最大限度向公众公开。我国2008年9月施行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
涉“转”食品应最大限度向公众公开。我国2008年9月施行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必须在其标识上进行中文说明。遗憾的是,现实中,一些商家对“转基因”的标注要么不显眼要么干脆隐去,让民众无法清楚食品的安全风险,更不用说对风险进行预防了。
“永和豆浆”陷转基因风波,快报5月15日社评以此事件为由头,提出:公开涉“转”食品详情是一条底线。笔者认为,快报对涉“转”食品处置详情的追问无疑是理性的。
转基因技术及涉“转”食品在全世界面临巨大的争议,在风险难以预料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国家采取预防法则,而信息公开、处理透明正是预防的前提条件。作为一种全新的技术,转基因作物对环境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破环和影响。正因为如此,对转基因作物,各国普遍采取预防法则,即如果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怀疑,最好维持而不是改变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