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律对食品的保质期规定非常严格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日本经济产业省近日宣布将开启一项修改食品交货期限以减少食品损耗的试验。据日本共同社14日报道,日本食品损耗问题相关企业等组成的事务局近日宣布,为了减少尚可食用的食品遭废弃的损耗现象,永旺零售、便利店巨头全家等35家零售及食品企业将从8月起开展一项试验,尝试延长饮料及糕点的交货期限。据悉,各企业在此次试验中将把交货期限调整为“1/2”,即过了生产日期至保质期一半以上时间的商品不能交给零售店铺,并测定其对减少食品损耗及退货的影响。在日本食品行业中存在着被称为“1/3规则”的商业惯例,即过了生产日期至保质期三分之一以上时间的商品不能卖给零售商铺,这项规定造成的食品损耗是个不小的数目。
据农林水产省介绍,2010年日本全国共产生超过1800万吨的食品废弃物,其中可能有500万吨至800万吨是食品损耗导致的。日本农林水产省相关资料显示,一方面,日本的粮食自给率在发达国家中最低,仅为39%,另一方面,日本的交货期限最短,美国交货期限为“1/2”,英国为“3/4”,法国、意大利和比利时则为“2/3”。
日本相关法律对食品的保质期规定非常严格,几乎所有加工食品必须标明“赏味期限”和“消费期限”。“赏味期限”是指可以美味地享用食品的期限,即便过了该期限,食品仍可以食用。“消费期限”是指一旦过了该期限,就可能发生腐烂变质,最好不要食用。
超市和便利店每天晚上都会对即将临近“赏味期限”的食品进行折扣销售,最开始可能减价10%,然后20%、30%、40%、50%,最便宜可能减价90%。一旦过了“赏味期限”,虽然还可以食用,但是商家不能进行销售,只能扔掉。
日本法律严格,企业犯罪成本很高,如果有企业敢触碰这条底线,将面临近乎破产的严厉惩罚。一位日本朋友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日本太过于讲究食品的保鲜,不仅因为交货期限较短造成大量食品损耗,而且不少日本人在生活中也将很多过了“赏味期限”原本还可以食用的食品扔掉,造成了大量浪费。对日本来说,要想减少食品浪费必须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