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29日,有媒体发表题为《山西政府要求汾酒成立 小组研讨混改方向:昔日“汾老大”何时回归混改三年仍等正式方案!》的报道,本公司对报道内容进行了核查。
一、报道情况
报道主要内容:山西省政府层面已经对汾酒的混改做出指示,要求汾酒组成小组研讨混改方向。
二、澄清说明
经核查,本公司针对上述报道事项说明如下:
1、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未研究过混改相关事宜,上市公司也未接到任何部门的相关文件,公司不存在应披露尚未披露信息。
2、经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目前,汾酒集团公司未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汾酒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正式文件。
三、必要提示
本公司在此提示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正式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