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发生金额:人民币70,000,000.00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95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资金收益,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了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业务。
本次办理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根据公司的资金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上述公司共投入人民币70,000,000.00元额度的流动资金用于上述理财产品的投资。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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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该授权期限为2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17年4月12日对《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流动资金办理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办理银行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办理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银行账户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
(二)敏感性分析
上述银行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流动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其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金额小,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本次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45,000万元。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